中豪新闻 | 中豪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律所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跨境法律服务多元合作新篇

时间:2025/05/25 阅读:425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及RCEP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法律服务需求随之蓬勃发展。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作为东盟的重要经济体,拥有成熟的法律体系和国际化的商业环境;重庆作为中国中西部地区的战略支点,正加速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为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深跨境法律合作创新实践,2025年5月23日,中豪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CHP LAW LLC律师事务所、马来西亚Mohamed Ridza & Co律师事务所就开展深度合作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友生及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俊其共同见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中豪监事会主席俞理伟主持,管委会副主席杨青作为签约代表,与马来西亚Mohamed Ridza & Co管理合伙人Mr. Mohamed Ridza、新加坡CHP LAW LLC董事Mr. Mannar Rajkumar分别签署了中豪与马来西亚Mohamed Ridza & Co、新加坡CHP LAW LLC的战略合作协议。

 

三方就深化合作达成全方位合作:1.Mohamed Ridza & Co将在重庆设立代表处,落地后将是重庆引进的第一家亚洲律所代表处;2.各方通过全面整合优势资源,为中国企业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投资与开展经贸合作提供深度服务;3.相互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成立跨境服务律师工作组,共同打造专业服务团队;4.联合编撰系列中新、中马法律产品,为中国企业更多赋能;5.相互委派年轻律师到对方开展为期1-3个月的见习,共同培养涉外律师人才;6.定期举办跨境投资、企业合规等专题研讨会,以为中国企业出海新加坡、马来西亚或通过新加坡到东盟其他国家投资与开展经贸合作全面赋能。中豪、马来西亚Mohamed Ridza & Co及新加坡CHP LAW LLC都是大型国际律所联盟LAWorld会员,三方已合作多年,建立起深度互信。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深化三方合作,将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构建了中国-东盟律所合作新模式,开启跨境法律服务多元合作新篇章。

 

作为深耕跨境法律服务的公司制律所,中豪在助力企业出海过程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律所国际化之路。2013年,在香港设立分所;2016年,在纽约设立分所。中豪是中西部第一家在香港、纽约设立办公室的律所。伴随着东盟成为中国企业投资热土,中豪开始布局东盟,今年年初设立了老挝办公室,即将启动设立新加坡、马来西亚办公室。自2016年起,中豪成为大型国际律所联盟LAWorld成员;2019年,中豪作为创始成员,参与司法部发起的“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中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的大型律所保持紧密合作。

 

一直以来,中豪积极帮助中国企业出海,助力中国企业尤其是中西部的大型企业完成了诸多的第一次海外投资项目。例如,第一笔民营企业收购美国地方交易所,第一笔国有平台投资基金联合收购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第一笔民营企业收购韩国柯斯达克上市公司债券,代表博赛矿业在马来西亚关丹产业园投资175亿元焦电-铝循环经济项目,获评《商法》跨境交易年度杰出交易大奖。中豪“1+2+N”涉外法律服务模式成功入选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2023年度最佳实践案例。

 

多年来,中豪打造了一支有50多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涉外律师团队。其中,先后10名律师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多位律师拥有英国、美国等普通法域的双证律师资格,聘请了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国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能直接以中豪名义出具上述国家的法律意见书。

 

中豪多次应司法部邀请参展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多名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的撰稿,撰写并出版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实务指南》等涉外法律实务专著。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深化实施的关键之年。当前,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持续提速,东盟凭借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年轻化的人口红利以及开放包容的政策环境,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可或缺的战略支点。新加坡作为全球金融与航运枢纽,马来西亚凭借普通法、良好的制造业基础与基建优势,无疑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布局机遇。

 

东盟市场是充满活力的机遇蓝海,但更是检验企业合规能力的试金石。中豪愿以28年跨境服务的积淀为帆,以专业与责任为舵,与中国企业携手穿越风浪,助力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航道上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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