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上篇已介绍了小型航空器的分类与界定,以及小型航空器的适航准入要求等内容,中篇将讨论购买小型航空器的采购主体、支付方式、技术标准、交付方式等问题。
目前,低空经济越来越火热,30多个省市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不仅成立规模不等的产业投资基金出钱、出地、出政策以争做“天空之城”,更下场直接购买飞机以拉动当地的航空产业。
面对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通过控制公司长期不分红、不当剥夺中小股东经营管理权及监督权等手段,肆意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受压迫的中小股东该如何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绝地反击,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顺利实现退出公司目的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近年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状态,实践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
近期,因某知名自媒体捏造事实侵犯某知名上市公司名誉权,给公司商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某上市公司委托中豪合伙人赵明举、张晓卿代理提起诉讼,诉请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2024年8月19日,“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
《新公司法》就股东股权外部转让删除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具体保障措施,畅通了股权外部转让通道,提高了股权外部转让效率。笔者通过对《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条款的解读,就实务中股权外部转让注意事项进行总结提炼,以期为股东外部股权转让提供借鉴参考。
在数字化的时代大潮背景下,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其价值日益凸显。随着国家层面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数据资本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旨在充分释放数据的内在潜能,促进数字经济的繁荣。本文将系统梳理数据资本化的政策背景、发展历程,剖析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的逻辑关系,以及数据入表的具体步骤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