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作为新华信托破产管理人成员参与的职工债权认定案例获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经典案例

时间:2026/07/08 阅读:556

近日,由重庆破产法庭审理、中豪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承办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信托机构破产清算中欠付职工工资的审查处理案例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案件背景 

新华信托公司职工工资实行“固定薪酬+高额激励性薪酬”的模式,激励性薪酬与业绩挂钩。经统计,新华信托公司欠付261名职工与业绩不挂钩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0.68亿元、经济补偿金0.24亿元、其余激励性薪酬2.7亿元。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信托机构欠付的职工工资,如何确定清偿顺位。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确立了职工债权优先受偿的顺位,目的是维护职工基本生计,但职工工资并非一律纳入职工债权优先受偿,明显超出生存权保护限度的部分则应作为普通债权清偿。

 

 裁判要旨 

在信托机构破产清算案件中,职工享有的符合金融监管政策且不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可以作为职工债权优先清偿;符合金融监管政策且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可以作为普通债权清偿;不符合金融监管政策的薪酬,不作为破产债权。

 

 典型意义 

本案立足金融信托行业特殊用工模式,厘清信托企业职工工资债权司法审查标准,相关裁判要旨、审理思路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案例库予以固化推广。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系全国首例信托机构破产清算案,也是重庆破产法庭重点督办的持牌金融机构重大破产清算案件。该案不仅入选了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还荣获重庆法院2023年度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再获殊荣顺利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既是重庆破产法庭审判专业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也是中豪所深耕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服务领域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中豪所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专业为本、团队协作、创新进取”的理念,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化解风险,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